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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案后,施某某对于组织境外赌博的犯罪行为拒不承认。“零口供”面前,专案组没有气馁,通过银行流水、赌客旁证、团伙其他成员相关证据等,努力抽丝剥茧、寻找突破。民警日夜不息,奔赴省内多地以及澳门、广东、河北、山东等地,行程10余万公里,开展调查取证。 “光是银行流水就装了整整三大箱。” 参与该案侦办的南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周斌如说,案件的卷宗堆起来差不多有一层楼高。经过7个月锲而不舍地追查,这一以施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终于“浮出水面”,团伙18名主要成员也先后落网。 出境赌博“一条龙”服务 20年前,施某某还只是个在海门与上海间从事黑车客运的人员。2005年,施某某参与一场聚众斗殴被通缉,后逃往境外。其间,他混迹赌场并逐渐看到了“商机”。 境外赌场刷卡消费手续费高,施某某便做起了“洗码”生意。他利用在赌场开立账户的信用等级,向赌客提供所需赌资的筹码,供赌客在赌场中赌博,结束后再回境内结算。 南通警方查明,早在2007年,施某某就开始组织境内企业家赴澳门赌博。随着“生意”越做越大,施某某与老乡陆某某合作,并招募了3名“马仔”,全程陪同客户赌博。 “主要通过‘洗码’(获取洗码佣金)‘占成’(与赌场合伙做庄)等方式牟利。”周斌如说,施某某等人向赌客提供“洗码”服务,赌场给予1%~2%的佣金。为了获得更大收益,一些赌客会暗地参与地下赌场赌博,即根据赌场台面上的赌博情况,在地下赌场同时押注,与地下托底公司赌博。施某某等人则在托底公司占成押注,攫取可观收益。施某某等人曾通过这种方式,在短短一天时间获利300多万。 境外赌场“搬”到境内 南通警方查明,自2007年4月至2018年5月案发,施某某犯罪集团在澳门等地多家赌场开立赌博账户,多次组织境内人员进行赌博,赌资共计港币4.6亿余元、人民币5.2亿余元,施某某犯罪集团非法获利港币2341万余元、人民币1174万余元。 其间,施某某等人还将赌场“搬”到境内,安排赌客通过网络和电话投注方式进行境外赌博。 在海门市区,施某某将一楼盘售楼处改造成私人会所,结交商界名流,寻找目标。“有实力的企业家都是他的目标客户。”具体负责此案侦办的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曹兴磊说,施某某的会所里有两台电脑专门用于网上赌博。由施某某安排人手提供赌博网站网址、账户密码,赌客通过网络可实时观看到赌桌上的画面,一旦进行电话投注,施某某等人则从中获得“洗码”费。 为了方便赌客参赌,施某某等人还在宾馆开房设赌,甚至提供账号、密码直接让赌客在自己的办公场所或家中参与境外赌博。海门某建筑公司负责人殷某,常在天津办公。2012年至2018年,施某某犯罪集团多次向殷某提供赌博网址、账号密码,供其在天津、海门等地进行境外赌博,总赌资高达2.5亿余元。赌客黄某某通过施某某犯罪团伙,在2017年6月至8月,短短3个月时间,在南通市区家中电话投注共计7456万余元。 “合法”赌债缠身招来噩梦 无论是组织人员赴外赌博,还是安排赌客通过网络赌博,施某某等人均是先向赌客提供所需赌资的筹码,赌博结束后再行结算。 “不合法的赌债通过银行流水转账和欠条的形式,转变为合法借贷债务。”专案组民警、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治安大队三中队中队长费超告诉记者,施某某专门安排顾某负责催收赌债,在催收赌债过程中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多名企业家参与境外赌博后,深陷巨额赌债偿还困局。 江阴籍赌客胡某参与赌博并通过施某某“出码”,欠下96万元赌债。施某某安排人手在机场强行拦下胡某,将其带至宾馆。遭非法拘禁后,胡某被迫在96万元的还款协议上签了字,并于次日将一处房产过户给施某某一方。 2016年至2017年,施某某等人多次到赌客沙某的办公室等地滋扰,索要赌债,白天不让他正常办公,晚上还将他带到宾馆,持续时间长达3个月。无奈之下,沙某先后将公司17.7%的股权(折抵赌债1.7亿元)、南通市区36间店面转让给了施某某等人。 “认识他(施某某)之前我从来不赌钱,后来经常打电话邀我去国外和澳门赌,一开始想赢点钱,却越赌越输、越输越多,我大半辈子办企业积累下来的积蓄,都被他们给一步一步吞噬了。”说起自己的遭遇,沙某很是后悔。正因为沾染上赌博恶习,沙某此前经营良好的几家公司资金周转出现问题,甚至面临破产的风险。 案件办理克服重重困难 “案件涉案人员多、涉案地点多、涉及罪名多,办案难度前所未有!”南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储开林说,施某某作案时间跨度长达11年,犯罪集团人员众多,绝大多数都有前科劣迹,他们逃避打击经验丰富,反侦查意识极强,警方抓捕历时半年之久,首犯施某某即使到案后也拒不交代。而案件参赌人员更是多达百余人,他们分布在全国10多个省(市、区),出于种种考虑,他们对对参赌和被非法拘禁的经历讳莫如深,给抓捕、审查、取证增加了不小的难度。 “从这起案件的办理情况看,赌博危害触目惊心。”杜松华说,本案中,参赌人员大多都是企业经营者,因为沾染赌博恶习,有的人一夜输掉5000万港币,有的赌博成瘾,数亿资产打了水漂。 2019年2月,南通公安机关对施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检方起诉,同年11月案件一审宣判。2020年初,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决,维持一审判决,施某某犯赌博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1.23亿元。团伙成员顾某、陆某某以及帮助毁灭证据的施某云等其余17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同时对涉案赌资及非法所得3亿余元予以追缴。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郭小川 通讯员 苏锦安——本文tag标签——洗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