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澳门赌场员工俗称「赌场工余禁足令」的《规范进入娱乐场和在场内工作及博彩的条件》法例今日(27日)生效。法例规定,在娱乐场内博彩桌、博彩机、柜台、公关、餐饮、清洁、保安及监察领域等工作的员工,在工余时间内禁止进入赌场,违例者可被罚款最高1万澳门元及没收博彩所赢彩金。然而,有业内人士认为,法例虽有一定阻吓作用,但执行方面却相当困难,且法例的罚则并不苛刻。
有业内人士表示,身边有不少从事博彩业的同事经常有赌博问题,有些甚至严重沉迷于赌海中。他又提及,不少「偷码」案件都出自于博彩员工,当中很多皆因赌输钱才犯案,可见赌博问题在博彩员工族群非常普遍。然而,业内人士指出,「禁足令」虽然对经常赌博的员工有一定阻吓力,但认为执行方面有一定困难,而且法例的罚则不算太高。据法例规定,违法的被禁足者可被科1千至1万澳门元行政处罚,以及被没收所赢的彩金及赌场相关收入。他又指,如果法例能做到「捉到违规就炒鱿鱼」,相信阻吓力会更大。
业内人士亦表示,法例生效在长远来说是一件好事,但认为一些经常赌博的员工,他们不会因为法例而减少赌博,因为法例现时只属罚款性质,条件并不苛刻,经常赌博的博彩业员工相信仍会继续,甚至抱有侥幸心态进入赌场。
而新任的澳门经济财政司司长李伟农受访时亦指出,每项法律法规都有适应期,认为博彩相关法例都要一个适应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