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政府颁布一项行政令,宣佈在必要的时刻将根据该行政令,实施“封城”、宵禁、关闭商业设施、限制民众外出等举措,以遏制新冠疫情蔓延。
洪森总理于3月31日颁布《防控新冠病毒和其他致命性传染病》行政令。
此项行政令旨在保障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疫情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
行政令第3条,要求民众“非必要不外出”,除生活必需品采购、就医等,一般情况下不得出行。
第6条规定,除超市、药店、医院、餐廳等当局允许营业的必要行业,部分商业设施可被要求暂时关闭。
第8条规定,政府可采取宵禁措施,禁止在晚上8时至凌晨5时不必要外出。
第11条规定,封锁城市或省份可由政府决定,封锁措施不可以超过两周,不过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推迟或提前结束。
行政令也明文规定,违反此项行政令、阻碍当局执行行政令的民众将受到惩处。
应提的是,洪森总理31日也签署关于“柬新年期间疫情防控措施”指引,建议民众就地过年,避免跨省流动。
洪森总理指出,“2.20”疫情社区感染仍在持续蔓延,未现缓和迹象。政府希望民众就地过年,避免不必要的外出,应避免跨省市流动,避免前往被卫生部和地方政府列为疫情暴发区的地区。
截至3月31日上午,柬埔寨累计确诊2440例,“2.20”事件累计确诊1914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