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司法部发言人曾玛林表示,六十余名外国人宵禁期间在公寓“酒吧”聚酒聚毒,将在防疫新法和刑事法罪名下面临起诉。
18日晚,金边警方突查万景岗区95号路和288号路转角处的一座公寓,现场逮捕60余名涉案人员,其中45人是客人,主要是中国人和越南人。其余是工作人员。
柬埔寨司法部发言人曾玛林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警方调查证实,他们违反防疫法规、吸毒等罪行,他们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曾玛林说,“他们的行为可以构成违反防疫行政措施罪,将在防疫新法下被起诉。如果警方发现他们还涉及其他罪行,他们有可能在刑事法罪名下被起诉。”
无论如何,曾玛林强调,金边市警察局正在对案件进行调查中。
据柬埔寨《防控新冠病毒和其他致命性传染病法》第10条规定,违反防疫行政措施罪名成立,可罚款250至1250美元。
然而,如果因违反防疫行政措施,导致他人感染新冠病毒,可处6个月至3年徒刑,罚款500至2500美元。如果因违反防疫行政措施,导致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可处2年至5年徒刑,罚款1250美元至5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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