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赌案件博彩平台,我市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裁定一起开设赌场案,驳回上诉,对被告人维持一审作出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的判决。
5b0988e595225.cdn.sohucs/images/20181121/059793765ee94abbaae3987bf720f0fe.jpeg width=500 height=333
涉案主角李某,今年43岁,掇刀人。
去年,警方获取一条线索,顺线追踪发现李某、罗某(今年35岁,掇刀人)涉嫌开设赌场。
去年8月25日,李某、罗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警方查明,2013年3月起,李某先后在东宝区栗溪镇折旗村、东宝区石桥驿镇新集村、钟祥市双河镇民生村租用村民老屋或水库孤岛开设赌场,组织他人以“推牌九”的方式进行赌博,并安排罗某负责保管赌博资金、接送参赌人员,向参赌人员放码、记账、收账。
配牌相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作战速度,如果拿到不利的配牌 相,就应知道如何运用高超的战术,反败为胜,最少限度也应避 免放炮,追求安全过关,确保平安无事。
截至2013年7月底,李某开设赌场20次,每次参赌人员20余人,累计赌博资金400余万元,抽头获利170万元。
罗某受李某安排,先后12次参与李某组织的赌博活动,每场获“奖金”500元,李某另付给罗某报酬2万元。
前不久,此案进入诉讼程序。
东宝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伙同罗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
李某、罗某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应当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且其在刑罚执行完毕5年内再犯,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李某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其庭审中当庭翻供,依法不认定自首。
罗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
罗某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系自首,且积极退赃,可从轻处罚。
法院以开设赌场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罗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对涉案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一审判决后,李某提出上诉,认为自己仅组织两场赌博,原审认定事实部分存疑;不构成开设赌场罪,原审适用法律错误;原判量刑过重,自首情节应予认定。
关于上诉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原审认定事实部分存疑,李某仅组织赌博两场”的上诉及辩护意见,经查,原审判决认定李某组织赌博20场、抽头获利170万元的事实,20多名证人的证言予以证实,并有同案犯罗某的供述相互印证,且李某在公安、检察机关亦予以供认,上述证据能够形成证据链,足以证实李某组织赌博20场及抽头获利170万元的事实。
李某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该项上诉及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关于上诉人李某及其辩护人提出“原审适用法律错误,李某不构成开设赌场罪”的上诉及辩护意见,经查,本案所开设的赌场,李某均负责联系赌博场所、接送参赌人员、给参赌人员提供资金,并安排专人在赌场放码、记账、收账,每场赌博均抽头获利,李某的行为符合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
李某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该项上诉及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关于李某及其辩护人提出“李某的自首情节应予认定,原判量刑过重”的上诉及辩护意见,经查,李某虽然案发后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在一审庭审中当庭否认其主要犯罪事实,依法不能认定为自首。
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
依法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清华 通讯员 王义进)博彩平台